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是信息产业部制定的无线电发射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强制规定,即对列入《产品目录》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审核。
从1999年6月1日起,凡列入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一律不得进口、不得出厂销售和在经营服务场所使用。
中国对无线电发射设备频率使用范围有明文规定。所有在中国销售和使用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必须符合频率范围规定。目前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是唯一信息产业部授权的认证受理机构和测试机构。
申请人需要注意的是一部分无线电发射产品与其他强制性认证制度在产品范围上有所重叠。举例来说,手机这类产品同时需要申请三类强制性认证:无线电型号核准认证,3C认证以及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认证。获得以上三种强制性认可的手机才可以在中国国内市场上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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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L美华认证有限公司与中国不同的政府机构、检测机构和实验室保持着良好的关系,其中当然包括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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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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