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产业部对接入公用和专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设备实行进网许可证制度,凡接入公用和专用电信网使用的电信设备必须具有信息产业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未获得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的电信设备不得在国内销售、刊登广告和进网使用。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认证中心是目前唯一一家经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授权的进网许可证受理中心。
目前只有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授权许可的14家中国大陆检测机构可以承担进网许可检测工作。14家检测机构分别承担不同的电信设备进网产品范围检测。
产品目录范围
2001年6月25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第一批实行进网许可制度的电信设备目录》,其中涵盖了两大产品类别:一般设备和重要设备。在这两大产品类别下又细分为28小类。所有目录内产品都必须在获得进网许可证和进网标志后才可在国内使用和销售。
进网许可证申请分类
进网许可证的申请类型可以划分为四类:
1) 一般设备新申请
2) 重要设备新申请;
3) 设备改型申请;
4) 到期换证申请
一般设备申请进网许可证的认证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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