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sponsible Care®(责任照顾)
为一项全球化学工业的自愿性计划,目的在于提倡安全的持续改善以及环境与健康的保护,适用范围可从企业组织到整个供应链。
本计划由美国化学协会 (American Chemistry Council, ACC) 于 1988 年首先提出,主要是处理大众关心的化学产品制造与使用问题,目前已获
45 个国家采纳。
采纳 Responsible Care® 的企业组织皆认同本计划确实影响了他们的经营方式。不过,本计划的自愿性质仍受到部分的争议。尽管如此,美国化学协会
(ACC) 并不因为批评而放弃本计划,反而进一步将 Responsible Care® 的要求整合到已获全球认可的“环境管理标准”ISO
14001 中,并同时推动强制性的第三方认证计划。
本文即在追溯“责任照顾计划”的历史及其转换到可认证技术规格 — RC 14001 的过程。
Responsible Care® 所公布的原则,在某些形式上早已获得化学工业领域的领导企业所采用。但是
Responsible Care® 的原则正式广获采用的时机 (表 1),则发生在印度波帕耳 (Bhopal)
漏气事件之后。 (1984 年印度波帕耳一家农药厂因储气槽阀门失效,造成剧毒化学物质外泄,并以气体方式向外扩散,几小时内死亡人数达上千人,总计
2,500 人死亡、二万多人受伤,受害面积达 40 平方公里。) Responsible Care® 原创目的在于解决健康、安全与环境议题,进而逐渐扩充内容,包括绩效指针
(Performance Metrics) 报告,以及一套用以评估厂商“管理系统检验”(Management System
Verification, MSV) 的规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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